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提高项目申报的文本质量,做好疫情期间的国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各相关二级学院(部)于3月2日前上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院申请情况统计表》的同时,将已经完成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同汇总上报535260091@qq.com。
二、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学院组织对已完成的项目申报材料开展专家评阅工作,而且原则上以此次专家意见作为推荐的主要依据。
三、对于既可推荐国家社科基金,也可推荐国家自科基金的项目,学院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3月2日前还尚未完成申报书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建议转到国家自科基金项目进行申报。
联系人:安仲立 联系方式:18067675030(9225030)
科技部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