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
现将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征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1.限额推荐。我院1个名额;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名额。
2.专家推荐。鼓励全职在浙两院院士领衔设计或联合同领域院士(要求3名及以上、含省外院士)联名推荐研发需求。院士推荐不占限额指标。
二、其他事项
1、限额推荐及院士领衔设计的研发需求填写择优委托研发需求信息表(附件1);院士联名推荐研发需求填写院士联名推荐表(附件3)。
2、各二级学院及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需于2020年3月21日下午16时前将《择优委托研发需求信息表》(附件1)及《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发送至邮箱535260091@qq.com。
3、若为院士联名推荐研发需求,则需将院士联名推荐表(附件3)、《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及院士签名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535260091@qq.com。
联系人:安仲立 联系电话:18067675030
附件:1.择优委托研发需求信息表
2.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汇总表
3.院士联名推荐表
科技部
2020年3月18日
原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征集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和新材料科创高地谋划,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和“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战略支撑作用,根据《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工作安排,现开展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研发需求的主要方向
择优委托研发需求在领域上,要求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在实施目的上,要求以实现技术安全自主可控、抢占技术制高点为目标,突出解决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以及实现重点产业抢占制高点的重大技术难题;在研发绩效上,要求通过项目实施,预期能取得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成果、战略创新产品或实现国产化替代;在力量组织上,要求集中优势创新资源,进行集中攻关。
(二)优势单位要求
推荐的优势单位应在国内和省内有明显优势,创新实力和协同攻关能力强,有基础、有条件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同时应建有相关领域的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优势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应不低于3.0%;承担传统产业类和农业类项目的,其上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应不低于1.5%。优势单位为高校院所的,其上年R&D经费投入应高于全省高校院所平均水平。
二、推荐方式
1.限额推荐。各学院结合本学院优势和特点,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项至科技处;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择优推荐一项至科技处。
2.专家推荐。鼓励全职在浙两院院士领衔设计或联合同领域院士(要求3名及以上、含省外院士)联名推荐研发需求。院士推荐不占限额指标。
三、其他事项
1、限额推荐及院士领衔设计的研发需求填写择优委托研发需求信息表(附件1);院士联名推荐研发需求填写院士联名推荐表(附件3)。
2、各学院及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需于2020年3月22日下午16时前将《择优委托研发需求信息表》(附件1)及《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发送至邮箱849944599@qq.com。
3、若为院士联名推荐研发需求,则需将院士联名推荐表(附件3)、《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及院士签名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849944599@qq.com。
联系人:张慧玲 联系电话:15355052956
附件:1.择优委托研发需求信息表
2.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汇总表
3.院士联名推荐表
科技处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