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的通知》(浙教规办〔2019〕3号)要求,为做好我院2018年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重点、年度规划、体卫艺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成果,且是近两年内结题即结题证书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的成果。
2.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已出版)和科研论文(已发表)三种形式,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应是单项申报。如课题成果含多种形式,请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书》(附件1,一式三份)。
2.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或出版物(一式七份)。提交主报告的成果可将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获奖证书等也可合订在主报告中,不再另交附件,主报告应包括研究针对的问题、研究方法和路径及研究成效,字数控制在20000字以内)。以论文和专著申报的可以不提交主报告,专著和论文必须是已出版或已发表,并在出版物中有注明课题名称和编号的标识。专著是已经正式出版的课题成果,提交材料须有两本原件(原件不退还),其余可以是书稿复印件。论文可以提交复印件,但需包括封面,目录页,全文和封底。专著和论文均提交一式七份。
3.活页评审表(附件2,一式八份)。填写《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所有活页将进行学术不端的检测,请将字数控制在5000字内,否则可能影响检测。
4.汇总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各一份)。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下班前,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
联系人:吴老师
电子邮箱:13385040@qq.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科技部208室
联系电话: 87760177(920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