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做好2019年上半年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含人才启动项目、面上项目和预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于5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统一汇总后报送科技部。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3份(含电子版)交所在部门,并附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检测报告、专利申请或授权证书等)一式1份,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要求详见《佐证材料要求》(附件4),其中1份结题报告需与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可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1份(附件2)交所在部门。
2.各部门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并加盖所在部门公章,将材料报送行政楼科技部208办公室。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5260091@qq.com.
三、其它注意事项
1.项目最终成果须与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内容相符,成果形式与数量须达到立项时的既定要求,方能结题。论文及专著必须标注由“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人才启动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
2.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要充分、详实。
3.项目编号为项目立项编号,非项目财务账号。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附计划财务部网站“经费查询”结果清单。
未尽事宜联系科技部,联系人:安老师,联系电话:87760177(9200177)。
科技部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