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绍兴市教育科学2018年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经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授权,绍兴市教科规划办公室决定组织绍兴市教育科学2018年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8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
2.未完成结题的2018年之前的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必须之前已提交过申请延长研究时间的请示报告)
如有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请写好“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报告,说明理由,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一并上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开展课题研究的单位和个人,请写好“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止研究申请表”。如不能结题又没有上述请示报告,即作“中止处理”,按《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三年内失去市级规划课题申报资格。如课题结题过程中出现的课题名称(仅限小幅调整)、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主要参与者等信息更改,也须严格执行如上请示报告,否则不予更改。以上报告须加盖所在单位及区、县 (市)教科规划办公章,请示报告格式见附件4。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负责人提交课题结题验收的“结题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附件1)、“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案例等,不超过50页)等一式2份(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交所在部门,其中,参与优秀课题成果评比的,同时还另须提供4份(隐去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的)上述材料。
2.科技部对材料进行初审。确定“优秀结题”(一般要求相关研究成果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活动中交流过)、“结题”、“不予结题”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结题”比例不超过50%)。
(三)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各类课题负责人于2019年3月19日前将结题所需的相关材料(含请示报告)报送给所在部门;各部门汇总后请于3月20日前将“结题目录汇总表”(附件2)和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结题验收材料(含请示报告)一式2份汇总送行政楼208科技部。
二、优秀成果评比
(一)评比对象
通过结题验收并初审确定为“优秀结题”的课题成果。
(二)评比程序
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科研指导中心负责科研成果材料受理——市教科规划办分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含中职)两类并按规定获奖比例组织初评——市教科规划办组织复评——局领导审核后公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发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参加市优秀成果评比的课题须提交“优秀成果评比申报材料”,包含:“申请表”(附件1)、“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等一式5份(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其中4份不得出现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每份“成果评比申报材料”依次按“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和“附件材料”(不超过50页)的顺序装订。要求一律以“申请表”作为封页,不得另加封面。上交时,按顺序分成四叠。
2.以所在部门为单位填写好“绍兴市级课题优秀成果评比目录汇总表”(附件3)交行政楼208科技部。
三、备注
1.各二级学院报送给科技部的纸质材料为:(1)课题结题目录汇总表1份(附件2,分SJG、SJZ、SGJ填写);(2)所有结题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结题材料2份(仅限只结题课题);(3)“优秀课题成果评比目录汇总表”(附件3)1份;(4)所有“优秀结题”课题“优秀成果评比申报材料”一式5份(以“结题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作封面,其中4份不得出现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同时,还须将附件2、附件3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535260091@qq.com。
2.以二级单位及所在部门为单位上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个人上报。
3.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报送地点:行政楼208室,联系人:安仲立,联系电话:87760177。
附件1.2018年绍兴市级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
2.绍兴市级课题结题目录汇总表(SJG、SJZ、SGJ)
3.绍兴市级优秀课题成果评比目录汇总表
4. 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中止研究/信息更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