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19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立项现予以公布:
自筹经费课题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预期成果形式 |
负责人 |
工作单位 |
完成时间 |
M19JC024 |
互助养老的杭州模式研究 |
论文 |
彭金玉 |
浙江农林大学 |
2020-11-30 |
M19JC026 |
近代出版业的社会责任研究——以古籍整理为中心 |
论文 |
夏慧夷 |
浙江农林大学 |
2020-11-30 |
2019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
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4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期经费将根据课题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拨付:成果等级为优秀的,按重点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1.1万元);成果等级为良好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6000元);成果等级为合格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50%的剩余经费(为3000元);成果等级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不资助课题(即“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如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则追认为资助课题,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一次性拨付经费(为1万元)。
对于延期完成的课题,后期经费将按我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扣除部分经费后拨付。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为半年,申请结题条件为:研究报告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评审结题,或向由市社科联(院)呈报市四套班子的刊物《成果要报》投稿申请刊发结题。成果为论文的完成时限为2年,成果为专著的完成时限为3年,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
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按要求提交结题申请后,我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如课题成果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撤消立项。
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予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刊物《成果要报》录用刊发,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题申请。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并同时报送书面材料。
各课题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请通知课题负责人到杭州社科网(网址:
http://www.hzsk.com)下载《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经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5份于12月4日下午16:00前由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汇总,统一报送到科技部行政楼208办公室。
联系人:安仲立
电话:0575-87760177
邮箱:
535260091@qq.com
科技部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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