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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浙江省“科技兴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浙江省“科技兴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林会〔2021〕3号)要求,第二十一届浙江省“科技兴林奖”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第二十一届“科技兴林奖”包括科技创新奖和推广应用奖,两类奖项分别申报。

二、申报要求

第二十一届“科技兴林奖”实行提名推荐制。

1.提名条件:符合《浙江省“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要求,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科技成果必须进行相应的技术评价;(2)提名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3)所提名推荐成果应至少有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4)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成果登记或成果鉴定;(5)报奖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原则上应为浙江省林学会会员。

2.材料要求:(1)项目推荐书;(2)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3)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彩色扫描件);(4)经济效益和成果应用证明(彩色扫描件);(5)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6)其他附件:如申报二等奖以上的,要求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科技情报部门提供的查新报告。

3.提名推荐办法:由浙江农林大学审核后提名推荐。

4.截止时间:因网评需要,请于2021年3月3日起登录www.zjslxh.cn“报奖系统”栏目录入相关材料。系统录入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

5.其他要求:报奖材料纸质版要求如下:(1)提交的纸质材料中项目推荐书、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统一用小四号字的A4纸打印。(2)成套材料一式一份(白色封面),项目推荐书放最上面,项目推荐书首页为封面,请勿另加封面,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装订成册。(3)另加13份推荐书(附件3,不需要附其它材料)和1份承诺书(附件4)。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同时请准备申报该奖项的成果负责人填写并提交报奖项目纸质文本材料PDF版、第二十一届“科技兴林奖”提名推荐奖项清单(附件1)Word版、第二十一届“科技兴林奖”提名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Word版。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手机汇总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在3月25日之前将纸质稿报送至行政楼208,电子稿发送至13385040@qq.com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部。联系人:吴老师:87760177(9200177)。

科研管理部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