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接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根据《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三十条>的通知》(市委办〔2019〕95号)、《关于印发<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三十条中知识产权部分实施细则>》(诸市监管〔2020〕37 号)等文件规定,现组织申报2020年度诸暨市知识产权奖励,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和申报条件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1.奖励对象:
(1)申请人地址须在诸暨市境内;(2)发明专利在奖补发放时,专利须保持有效状态,且在诸暨市境内;(3) 如申请人申请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性为非正常申请的,取消该申请人当年度所有的专利补助;(4)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一致,则奖励2万元每件;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不一致的,申请人变更未经过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与经营范围不一致,则奖励1万元每件。
2.申报材料:
(1)专利证书复印件(双面复印);
(2)发明专利奖励申报表(附件1);
(3)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手续合格通知书、企业经营范围与专利领域匹配情况说明(附件2)。
(二)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奖励
1.奖励对象:
(1)对当年新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的奖励0.2万元;(2)申请人地址须在诸暨市境内;(3) 如申请人申请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性为非正常申请的,取消该申请人当年度所有的专利补助。
2.申报材料:
(1)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双面复印);
(2)实用新型奖励申报表(附件3)。
(三)发明专利维持费奖励
1.奖励对象:
(1)自申请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维持有效状态满6年、9年、15年的发明专利;(2)申请日为2005年的,奖励11000元每件;申请日为2011年的,奖励5000元每件;申请日为2014年的,奖励2000元每件;(3)2020年度新转入的发明专利不能享受此项奖励;(4)申请人须为该专利唯一权利人或第一权利人。
2.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双面复印);
(2)发明专利维持费奖励申报表(附件4)。
(四)PCT专利奖励
1.奖励对象:
(1)当年申请PCT发明专利的,奖励1万元每件,授权后再奖励3万元每件。(2)同一件 PCT 专利申请,仅奖励2个国家的授权。
2.申报材料:
(1)PCT申请受理通知书或电子提交收据复印件;
(2)申请PCT授权奖励的还须提供PCT专利授权证书;
(3)PCT专利奖励申报表(附件5)。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奖励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2.申请材料以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汇总递交,奖励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13385040@qq.com,纸质材料于2020年3月25日下班前递交行政楼208室。
联系人:吴老师,87760177(9200177)
科研管理部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