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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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6    作者:     来源:     点击: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和绍兴市科技局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先遴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的标志性成果优先遴选“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强省、科技强农等重点领域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标准

提名者应符合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有关条件要求

四、提名程序

1. 学院推荐,并完成初审和推荐前公示。按照上级要求,推荐项目(人选)须在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完成不少于7天的公示。

2. 形式审查。绍兴市科技局推荐项目(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形式审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补正。

3. 提名。根据提名公示、论证遴选、研究决定等程序,绍兴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名。

、提名书填报

(一)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提名系统技术咨询0571-85118011

(二)填报时间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21012时,填报截止时间为3718时,在此之前须完成学院内审核、公示等所有环节,提名者审核截止时间为32118时,需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32418时。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六、材料报送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加强把关。像专利忘记续费失效等问题要特别注意。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请于2022220日前报送科研管理部

2.对于与其他单位合作报奖的,还需合作单位公示材料电子稿。

3.如提名单位有另外要求的,另行通知并遵照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部,联系电话:87760177(9200177),邮箱:13385040@qq.com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评审工作安排、提名规则、提名工作指南)

附件2.推荐项目(人选)基本信息公示表


科研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