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和绍兴市科技局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先遴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的标志性成果,优先遴选“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强省、科技强农等重点领域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标准
提名者应符合《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有关条件要求。
四、提名程序
1. 学院推荐,并完成初审和推荐前公示。按照上级要求,推荐项目(人选)须在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完成不少于7天的公示。
2. 形式审查。绍兴市科技局对推荐项目(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形式审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补正。
3. 提名。根据提名公示、论证遴选、研究决定等程序,报绍兴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名。
五、提名书填报
(一)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提名系统技术咨询0571-85118011。
(二)填报时间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12时,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7日18时,在此之前须完成学院内审核、公示等所有环节,提名者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8时,需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3月24日18时。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六、材料报送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加强把关。像专利忘记续费失效等问题要特别注意。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请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科研管理部。
2.对于与其他单位合作报奖的,还需合作单位公示材料电子稿。
3.如提名单位有另外要求的,另行通知并遵照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部,联系电话:87760177(9200177),邮箱:13385040@qq.com。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评审工作安排、提名规则、提名工作指南)
附件2.推荐项目(人选)基本信息公示表
科研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