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科协成员:
诸暨市科协2023年度学会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要求
(一)学术交流类项目
1.申报条件。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会议、报告、座谈、讨论、演讲、展示等形式,组织学术交流活动,要求有明确主题和知名专家领衔,且会议代表达到100人以上。对绍兴市级及以上学会来诸举办的高层次、跨学科、跨地区综合性会议且人数达到200人以上优先立项、重点支持。
2.申报对象。市科协业务主管学(协、研究)会及团体会员、企业科协、高校科协。
3.奖补标准。立项项目按要求完成后,市科协视实施规模、档次、投入、效果等情况综合评价、确定档次,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其中奖补资金不高于实际投入资金。对省级及以上学会来诸暨开展全省性学术交流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奖补资金。
4.验收资料。市科协2023年学会项目绩效验收报告;活动正式通知文件,内容包括: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参加范围、时间、地点、主题、参会人员名单;项目总结和宣传报道;活动现场相关照片:活动现场全景、主席台全景(含活动名称背景)、出席的最高学术专家现场照至少各1张;专家和参会人员签到表;其他支出等证明材料。
(二)创新驱动助力类项目
1.申报条件。与省级以上学会、科研院校、专家团队开展联合协作、协同创新,围绕企业(行业)关键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推广、技术成果转化引进和示范应用、标准化建设、专利申报制定、高端人才和技术项目引进等创新发展系列项目。
2.申报对象。市科协业务主管学(协、研究)会及团体会员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
3.奖补标准。立项项目按要求完成后,市科协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按照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综合评定档次,分别按一、二、三等奖的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奖补资金。
4.验收材料。市科协2023年学会项目绩效验收报告;项目活动列表清单;实施现场相关照片;项目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
(三)调研课题类项目
1.申报条件。在推动全市或部门决策科学化方面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推进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等方面高质量发展的课题,要求结合专业或行业特点,具有创新、特色、实用效果,推动团体或学科发展的选题。
2.申报对象。市科协业务主管学(协、研究)会及团体会员、企业科协、高校科协。
3.奖补标准。立项调研课题结题后,市科协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确定档次,按照创新性、实践性等内容评定档次,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励1万元、0.8万元、0.5万元。获市四套班子相关领导批示,并通过结题评审再奖励0.5万元。
4.验收资料:市科协2023年学会项目绩效验收报告;调研课题报告3000字以上;调研活动列表清单;调研活动照片;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重大项目
市科协视上级科协或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需要,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或合作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形式,按照项目前期调研、双方协商、集体讨论、项目实施、验收评估等程序组织安排实施。
二、申报实施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相应的《诸暨市科协2023年度学会项目申报书》,并征得主管部门或镇乡(街道)的同意。
(二)立项公布。市科协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和筛选,组织对项目综合分析,提出立项意见,择优选择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现实需要的项目,并经公示7天后发文公布。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项目合同书,按合同内容组织实施。
(三)实施验收。经立项公布的项目,由申报单位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市科协负责对项目进行过程检查监督。实施单位在完成后及时填写上报《诸暨市科协2023年学会项目绩效验收报告》,未按时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视作放弃,市科协按照申请情况组织验收。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数量。各团体根据行业或专业主要属性和特点,原则上每类项目择优选择最具有特色和成效的1只项目申报。
(二)申报实施时间。要求在3月2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受理。10月10日前完成实施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验收考评。
(三)申报材料要求。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邮箱535260091@qq.com。
联系人:安老师
电话:87760177(9200177)
电子邮箱:535260091@qq.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和实施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收回奖补资金,并在今后三年内市科协不接受项目申报。
院科协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