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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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和绍兴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发挥党委和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作用,突出成果导向,推进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引导重大科创平台、高端人才团队聚焦重大任务开展研发攻关与转化应用,强化“研用奖”一体化管理,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先遴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以及在科技抗疫、进口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志性成果;面向我省市重大战略需求和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布局,优先遴选“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的标志性成果;聚焦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优先遴选助推山区海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标准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2)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其中,浙江科技大奖候选者,须由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成员单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浙江大学进行提名;涉及国防科工的专用成果,由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进行提名,本年度集中受理电子信息领域的成果,并按相关保密规定开展提名;科学技术普及成果,原则上由省科学技术协会进行提名。

四、提名程序及时间节点

1.3月21日18时前,被提名者(候选)完成提名书在线填写,各区、县(市)科技局完成形式审核初审;

2.3月24日前,各区、县(市)科技局完成前置审核、论证遴选等提名程序;

3.3月27日前,各市直单位及区、县(市)科技局上报《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提名相关材料(需盖章)。其中,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由属地政府负责提名,各市直单位及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合作处。

五、提名书填报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目前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已开通,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8时,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8时,需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4月4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附件1)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本次申报提名工作时间较往年有所缩短,请有关单位严格把控时间节点,本着能早则早、能快则快的原则,提前做好申报书填写及相关佐证材料准备,以免错过报送时间。

六、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加强把关。像专利忘记续费失效等问题要特别注意。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请于2023年3月24日前报送科研管理部。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部,联系电话:87760177(9200177),邮箱:13385040@qq.com。

七、技术支持

系统技术支持,0571-85118011(工作时间8:30-17:00)


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

      2.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

         3.《推荐函》《推荐汇总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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