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24〕2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的项目,应在全市高校同类学科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教风良好、团结协作的教师队伍,社会整体评价较好。具有多渠道争取经费资助的能力。
二、遴选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
2.坚持示范引领。引导在绍高校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需求,鼓励分类发展、打造特色、追求一流,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在绍高校学科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3.坚持服务地方。引导在绍高校紧扣地方发展需求,优化调整学科结构,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服务支撑“先进制造业强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等重大项目建设的学科,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内容
学科发展定位、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交叉融合、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平台建设、产教融合、国际合作与交流、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建设、服务地方发展等10个方面。自行选定2项特色建设任务。具体建设内容由学科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四、申报方式
申报学科填写《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申报表》(附件1),另需编制详细建设方案,方案包括申报表中建设方案综述所列内容,文本篇幅不超过40页。申报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填写《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上述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5月23日之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管理部。
五、评选实施
1.暨阳学院可推荐绍兴市重点学科2项。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
2.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5年,根据《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绍市财教〔2020〕5号)拨付相应的专项建设资金。
3.市教育局将加强对重点学科的建设过程跟踪,适时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对于学科建设不重视、建设成效不明显、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对于申请撤销或停止招生的,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将对相应学科建设点予以撤销。
联系人:吴珊87760177(9200177)
电子材料请发送至:13385040@qq.com。
附件1.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申报表
附件2.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申报汇总表
科研管理部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