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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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法治文化 与基层治理法治化”合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在新时代建设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背景下,法治文化资源已成为学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研究主题。绍兴市新昌县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来涌现出了梁柏台、潘念之、梁鋆立等一批富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为进一步发掘新昌县法治文化资源,服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研究,促进法学理论与基层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绍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绍兴市新昌县司法局(新昌县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研究中心)对以下课题向社会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重点选题

1.梁柏台法律实践史料收集和研究;

2.新昌县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实践与经验研究。

(二)其他选题

1.梁柏台检察思想研究;

2.梁柏台法治精神与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

3.梁鋆立法律实践史料收集与研究;

4.潘念之法律实践史料收集和研究;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昌实践及其经验研究;

6.新昌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实践研究;

7.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新昌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

8.枫桥经验与新昌政商关系的法治化研究。

(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确定研究方向,可再细化具体题目,先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

二、研究要求

1.时间要求:202491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初稿;1-2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交结项成果(以申报表为准)。

2.结题要求:课题最终成果可以为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三种形式,论文字数6000-8000字,研究报告字数须在10000字以上,同时均须提供一份3000字的成果要报,市社科工作办组织专家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

三、申报对象和要求

1.本次申报面向熟知新昌县情、具备在新昌开展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的专业人员及其团队。

2.课题申报者(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以已有成果(含博士、硕士论文)或其他在研核心研究内容雷同的课题,申报本次合作课题。

3.申报人有在研市规划重点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

四、课题经费

视课题研究难易程度及申报书质量,给予每项课题1-2万元经费资助。

五、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456日上午11:00

六、申报与立项

1.各申报单位、个人须要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部门审核后统一送交至行政楼208科研管理部。

2.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56日上午11:00,逾期恕不受理。

3.申报时需提交PDF电子版《申报表》(附件一)及《课题论证(活页)》(附件二),活页内容不得出现申报者的姓名及工作单位,word版《汇总表》统一提交至邮箱535260091@qq.com纸质材料各1份,由申请人所在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行政楼208科研管理部,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三。

4.绍兴市社联将在申报期限截止后,根据申报课题的课题论证情况进行初审后,提交专家组进行价值评估,报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核立项,择优确定课题研究承担人或团队,并签订课题委托协议。

七、有关事项

1.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其他同类课题项目。

2.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课题予以撤题处理,取消其个人申报资格。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87760177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



附件:1.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合作课题)申报表

2.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合作课题)论证(活页)

3.汇总表

4.申报材料提交格式要求



科研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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