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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关于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2023〕8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各高校、分会负责组织本单位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高等教育研究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研究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我会一律不予验收结项)。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报告。专项课题结题要求由超星集团与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商定。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验收完成后,高校和分会需填写验收结论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2.高等教育研究重点课题验收通过,学会将给予每个课题3000元经费资助,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出具税务发票,凭发票学会将经费直接转账给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经费报销管理等相关事宜。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超星集团直接拨付。

3.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包括专项),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销。

4.2022年度学会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的,本次一并结题验收,如果仍然没有完成的,则按规定撤销课题。

5.课题承担单位验收完成后,各单位将所有20232022年度课题(合格、不合格、延期、撤销等)验收结论汇总表(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均需要),连同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版(word版)、结题报告书(加盖公章pdf版)及公开发表论文(或等值成果)扫描件(重点课题需要)发送至邮箱20169012@zjyc.edu.cn

6.不接受个人发送结题材料,所有项目结题必须通过所在部门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2023年度高教学会课题结题材料”。

二、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4618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69012@zjyc.edu.cn

课题结题联系人:安老师

重点课题发票事宜联系人:缪老师;电话:0571-88008533

联系电话:87760177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办公室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验收结论汇总表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科研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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