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现将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自行上报给本部相关学位点。相关电子材料发送1份至科研管理部邮箱:kyglb@zjyc.edu.cn备案。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7760177(9200177)
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新增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新增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1. 依据《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24〕3号)》(附件 1)中的硕导申报条件,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2. 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按照现有硕士招生学位授权点(附件2)进行导师资格遴选申报。
3. 外单位申报人员需经学位点所在学科及学院同意,并与校内申报人员的遴选标准及程序保持一致。
申请者在2025年2月20日前登录研究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导师遴选—导师遴选申请”中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符合直接认定条件者,在“导师遴选—导师资格认定申请”栏目中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表》);系统内提交后导出《简况表》或者《认定表》提交学科、学院。
外单位人员下载《简况表》(附件 3)或《认定表》(附件4)进行填报申请,并向学位点所在学科、学院提供电子版
学科、学院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后,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并于2025年3月4日前将研究生指导教师学院信息汇总表(附件5)及遴选材料交研究生院(以学院命名,纸质稿及电子稿一式一份,相关申报人员材料纸质稿与电子稿一式一份同时提交)。
研究生院对申请新增的研究生导师人员名单及其申请材料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并表决,遴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
1.校内申请人需将系统内导出《简况表》纸质稿一份提交申报学位点所在学科、学院,同步提交电子稿。
2.导师资格遴选系统操作帮助手册详见附件6。系统内直接选取的数据,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教师科研成果不在系统内,需手动填写申报,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成果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已具有硕导资格者,符合硕导招生条件的,可以向其它硕士点所在的学科、学院申请招生资格,申请者于2月20日前在系统“导师招生资格-导师调整学位点申请”填报《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点调整申请表》(附件7)。学科、学院经讨论同意后于3月4日将学位点调整名单(附件8)上报研究生院。
导师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学术成果从2020年1月1日起统计。
导师(包含校外导师)于2025年2月20日前登录研究生系统,在“导师招生资格-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栏目中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系统操作帮助手册详见附件9
各学科、学院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将审查合格的材料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各学院于3月4日前在系统内将学院审议通过的导师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系统内导出汇总表打印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一式一份)。
研究生院对招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复核,将复核通过的名单录入研究生系统。
校外导师在系统内填写招生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的电子稿或纸质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