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经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授权,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科规划办)决定组织2024年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对象
1.2024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
2.尚未结题的2023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之前已向市教科规划办提交过申请延期的请示报告)。
(二)结题验收程序
1.报送材料要求
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课题结题验收的“2024年绍兴市级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审申请表”(下称评审申请表,附件1)、“课题结题报告”,以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附件材料”(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案例、专著等),附件材料总计不超过20页。“评审申请表”“课题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
纸质稿需一式3份,其中1份无区域、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与课题负责人、参与人等相关信息(以下称为无相关信息版),以“评审申请表”作为封页,按“评审申请表”“课题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顺序装订(合一本)。
电子稿要求将以上三部分内容按顺序合成一个无相关信息版的PDF版的电子文稿,文件名为“立项编号+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负责人姓名”。
2.课题结题报告的格式要求
一是课题结题报告的字数和页数应符合要求,否则降级处理。不超过8000字,页数不超过16页。二是设置页边距为上3.7cm,下3.5cm,左2.6cm,右2.6cm。三是课题结题报告的图和表总数不超过8张,否则降级处理。四是课题结题报告的字体、字号要求。结题报告文本一级标题黑体四号,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四号;正文仿宋_GB2312四号字体,行间距固定值25。
3.材料报送单位
各二级学院汇总后需于2025年3月13日前将结题所需的相关材料(含申请延期的请示报告)报送行政楼208科研管理部。
4.其他说明
课题负责人如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请填写“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并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开展课题研究的单位和个人,请填写“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止研究申请表”(附件3)。如不能及时结题,又未提交申请延期报告的,则按“中止研究”处理,根据《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负责人在三年内不能申请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
二、优秀成果评审
(一)评审对象
通过结题验收并初审确定为“优秀结题”的课题成果。
(二)评审程序
市教科规划办负责参评优秀成果的课题材料的受理,并按规定获奖比例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和复评。评审结果将在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基础上进行公示、发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要求
参加市优秀成果评审的课题材料与参加结题验收评审材料要求相同。
三、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如下:
1.课题结题目录汇总表(附件2)1份;
2.结题材料(评审申请表+结题报告+佐证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1份无相关信息版),以“评审申请表”作为封页,按“评审申请表”“课题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顺序装订(合一本)。
3.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njmao@zjyc.edu.cn。
(二)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87760177(9200177)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室
附件:
1.2024年绍兴市级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审申请表
2.绍兴市级课题结题目录汇总表
3.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中止研究/信息更改)申请表
科研管理部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