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管理部决定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派遣制)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岗位职责 |
工作要求 |
科研管理部科研助理 |
1 |
原则上要求28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1.处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行政事务,包括文件管理、数据统计与分析、预算编制和财务报告、各类总结材料等; 2.导师遴选、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跟踪工作; 3.基地联培生新生报到、寒暑期留校、毕业离校、补助、奖励发放工作; 4.做好基地与本部研究生院、研究生导师、导师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以及各合作单位之间的联络与沟通; 5.管理和维护研究生工作相关的业务系统,解决在研究生和导师在使用信息技术资源时遇到问题时提供支持; 6.负责落实基地工作指导委员会年度计划及相关档案材料整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1.勤恳踏实,责任心强,耐心细致,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2.有较强的协调与沟通能力; 3.具有较好的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
二、应聘办法
(一)报名应聘者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管理部科研助理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并发送到电子邮箱:kyglb@zjyc.edu.cn,申请表和邮件标题均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2月20日-4月10日。
(二)资格初审。应聘者相应的学历与学位证书最迟应于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有关认证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请发往指定电子邮箱,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如实、完整提供证件(证明)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入职前发现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入职后发现的,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效,招聘单位可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关于工作经历、年龄、奖励、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五)体检、考察。录用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排名情况,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且体检、考察合格,按《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含试用期)。如逾期不能报到入职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总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三、联系方式
吴老师:0575-87760177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管理部科研助理应聘申请表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管理部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