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学院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运用水平,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保障我院知识产权工作的健康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申请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知识产权申请前置备案制度
学院教职员工及在校生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名义提交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新品种等)申请前,须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备案审批表》(附件1),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批后报科研管理部备案(第一发明人为学生的还须经指导老师审批)。未按照要求备案的知识产权,在年终考核、科研业绩点核算、职称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
二、开展已申请知识产权项目的补备案工作
为全面梳理学院本年度知识产权申请情况,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台账,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师,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备案的所有知识产权项目,进行集中补备案。
三、注意事项
备案材料(附件1和附件2)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递交,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汇总表发送电子邮箱。
集中补备案材料收集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前。日常零星备案材料每周五汇总上报。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全体教师知晓并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同时,为维护学校的权益和形象,请提醒师生注重申请质量,选取实力雄厚的代理公司办理。后续将对于单批次3件(含)以上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进行通报。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5-87760177
地址:行政楼208室电子邮箱:kyglb@zjyc.edu.cn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备案审批表
附件2:知识产权申请备案汇总表
科研管理部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