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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经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授权,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科规划办)决定组织2025年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对象

12025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SGJ)

2.尚未结题的2024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之前已向市教科规划办提交过申请延期的请示报告)。

(二)结题验收程序

1)报送材料要求

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课题结题验收的“2025年绍兴市级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审申请表(下称评审申请表,附件1)、课题结题报告,以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附件材料(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案例、专著等),附件材料总计不超过20页。评审申请表”“课题结题报告附件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

纸质稿一式四份(其中三份隐去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参与人等相关信息),以评审申请表作为封页,按评审申请表”“课题结题报告附件材料顺序装订(合一本)。

电子稿要求将以上三部分内容按顺序合成PDF版的电子文稿,文件名为立项编号+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负责人姓名

2)课题结题报告的格式要求

一是课题结题报告的字数和页数应符合要求,否则降级处理。SGJ不超过8000字,页数不超过16页。二是设置页边距为上3.7cm,下3.5cm,左2.6cm,右2.6cm。三是课题结题报告的图和表总数不超过8张,否则降级处理。四是课题结题报告的字体、字号要求。结题报告文本一级标题黑体四号,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四号;正文仿宋_GB2312四号字体,行间距固定值25

3)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汇总后请于2026331日前将结题所需的相关材料(含申请延期的请示报告)报送至行政楼208科研管理部。

4)其他说明

课题负责人如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请填写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并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开展课题研究的单位和个人,请填写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止研究申请表(附件3)。如不能及时结题,又未提交申请延期报告的,则按中止研究处理,根据《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负责人在三年内不能申请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

二、优秀成果评审

(一)评审对象

通过结题验收并初审确定为优秀结题的课题成果。

(二)评审程序

市教科规划办负责参评优秀成果的课题材料的受理,并按规定获奖比例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初评;评审结果将在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基础上进行公示、发文公布。

参加市优秀成果评审的课题材料与参加结题验收评审材料要求相同。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如下:

1.附件2绍兴市级课题结题目录汇总表一式一份

2.纸质稿一式四份(其中三份隐去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参与人等相关信息)

3.如有延期结题的,提交附件3一式一份

4.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njmao@zjyc.edu.cn

(二)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331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877601779200177


附件:

12025年绍兴市级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审申请表

2.绍兴市级课题结题目录汇总表

3.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中止研究/信息更改)申请表



科研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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