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要求
1.具备双方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真实、有效的技术合同,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合同范本,原则上应当在合同签订30日内进行申报登记。
2.技术合同文本中,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源,明确技术标的内容,明确技术交易价款,如实表达双方互相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对弄虚作假和欺骗行为骗取国家优惠政策者将受到依法查处。
3.凡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合同范本签定的合同,各主管部门将不受理认定登记手续,同时也无法办理免税手续。
二、免税办理流程及材料
1.负责人下载合同模板。
2.负责人按照合同模板内容填写好后,将电子版合同发送至邮箱(535260091@qq.com),经审核符合免税要求后,再打印合同(一式5份),双方签字、盖章后送交科研管理部;
3.负责人填写电子版《技术合同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535260091@qq.com;
4.负责人填写《代理申请技术贸易收入免税业务委托书》,在委托书上盖学院公章,纸质材料1份送交科研管理部,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535260091@qq.com;
5.科研管理部会将上述材料递交到杭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办理合同审核和网上登记,办理一般需要7-15个工作日。
6.负责人需将杭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寄回的合同、会计事务所的审核报告和登记审核单等材料分别报送到学院计财处和科研管理部各一份存档;
7.学院计财处开具免税发票。
三、有关费用
在整个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仅需向会计师事务所缴纳办理“专项审核报告”的代理费,费用按合同技术交易额的5‰缴纳。
四、免税办理办法
1.科研管理部将按照“零星受理,集中办理”的原则,定期完成受理合同的免税办理;
2.如果项目负责人因各种原因,需要自己办理,可参照本通知的办理流程进行。
联系人: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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