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暨阳学院〔2022〕32号)文件要求,横向科研项目需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结题,并经科研管理部审核确认结题。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合同执行期限已到,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全部内容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结题形式
实行结题工作常态化,申请人完成项目后可随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结题。
三、结题要求
1、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按计划完成后,由委托方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在《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登记表》(附件1)上给出验收意见或委托方出具的项目完成证明(附件4)。
2.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科研系统,将委托方盖章后的结题登记表或完成证明上传至科研系统,经科研管理部审核确认结题。
3、横向科研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协商,并签订项目合同的变更补充协议,变更补充协议交至科研管理部备案。如不能提交补充协议,需提交《横向项目未按期结题情况说明》(附件2),经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后交至科研管理部。
四、经费结余管理
根据我院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结题后,结余资金可以继续使用或转为科研发展基金,用于人才培养、课题预研、创业资金、劳务费和绩效等开支,不设比例限制。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横向科研项目结题需提供《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登记表》(附件1)或委托方出具的项目完成证明(附件4)2份。
2.横向科研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横向项目变更补充协议》2份或《横向项目未按期结题情况说明》2份(附件3)。
3.实施产生较好技术成果、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后可进行成果登记,由项目负责人申请,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1份。
联系人: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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