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如下:
第九条 预算制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预算有以下情况确需调剂的,应当按相关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由于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等原因需要对预算总额进行调剂的;
2.同一项目课题之间资金需要调剂的。
第十条 预算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项目预算额度不变的情况下,预算确需调剂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调剂:
1.设备费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进行审核后报科研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审批办理;
2.劳务费、业务费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3.项目间接费用预算总额不得调增,学院与项目负责人协商一致后可调减用于直接费用;
4.学院作为参加单位承担的项目(课题)预算如需调整,须报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审批,报科研管理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