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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入账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规范管理,提高科研管理服务效率,减少科研人员跑腿时间,同时便于学院掌握本学院科研情况,现将科研项目经费入账流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立项程序

(一)纵向项目

1.填写项目立项信息。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立项通知或签订合同任务书之后,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农林大学信息门户平台-科研管理”系统,在“新增”栏目选择“纵向项目”进行立项信息填写,其中“基本信息”、“详细信息”、“参与成员”模块需填写完整。

2.上传佐证材料。立项信息填写完整后,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文档”栏目上传立项协议书、任务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3.编写经费预算。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预算”栏目中填写合同总经费的经费预算;如立项任务书或合同书中涉及到外拨协作经费的,按照留校经费的总额进行经费预算编写,外拨经费填写到“其他科目”中。

(二)横向项目

1. 横向合同签订。委托方和受托方使用标准合同模板(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共同拟定合同,学院审核后,递交科技处审核盖章。

2.填写项目立项信息。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农林大学信息门户平台-科研管理”系统,在“新增”栏目选择“横向项目”进行立项信息填写,其中“基本信息”、“甲方信息”、“参与成员”模块需填写完整。

3.上传佐证材料。立项信息填写完整后,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文档”栏目上传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到账经费入账程序

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农林大学信息门户平台-财务管理”系统,在财务查询系统中点击“来款查询”,查询特定来款信息,打印“银行来款信息”(见附件模板),并在“银行来款信息”单上填写相关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负责人、发票号(若不需要发票请在信息单上写明)、负责人手机号码、学院、新立户或追加,纵向项目还需注明直接经费、间接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到账经费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基金等不需要项目负责人单独认领,科技处将统一入账。

三、报送事项

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版“银行来款信息”并填写相关内容后交到学院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登录科研系统逐一进行审核,并于每周二下午5点前统一将本学院纵向项目“银行来款信息”及横向项目“银行来款信息”的纸质件送交行政楼426室。

纵向自然科学类,孙璇,联系电话63732747(9292747);横向项目,刘密,联系电话63741683(9291683)。


附件:银行来款信息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