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公布了《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2017-2020)的通知》,学院获批浙江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单位,建设风景园林、农业、会计等硕士点,成为浙江省独立学院首批四所建设单位之一。2018年6月,学院成立了科技部,含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以及研究生的相关管理工作,制定研究生培养制度,建立硕士生导师队伍,基本形成独立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按照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及硕士学位授权点(风景园林、农业和会计专业硕士)申请基本条件,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和培养质量,在规划建设期内(2018~2020年),达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条件及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