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社科规划“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 |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为聚焦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经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习近平总书记考察 |
发表时间:2023年10月25日 |
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2024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及名额 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我院共计7个申报名额。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二级学院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 |
发表时间:2023年10月25日 |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材料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2份,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2.申请延期的结题材料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 3.汇总材料 《浙江省教育厅 |
发表时间:2023年11月15日 |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填报地址:浙江农林大学校园门户选择业务导航中的科研系统。 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6:00。 填报范围:2023年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2022年取得但未核算的成果。 各类科研成果数据全面通过科研系统填报,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请各位老师及时通过科研系统填报数据并上传有效佐证 |
发表时间:2023年11月14日 |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填报地址:浙江农林大学校园门户选择业务导航中的科研系统。 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6:00。 填报范围:2023年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2022年取得但未核算的成果。 各类科研成果数据全面通过科研系统填报,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请各位老师及时通过科研系统填报数据并上传有效佐证 |
发表时间:2023年11月14日 |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现将校本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根据通知内容请做好如下工作: 申报方向 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是为推动标准化与产业和社会事业深度融合,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促进生产、经营、管理或服务等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提升产品、服务和管理的质量效益。2023 年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围绕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 |
发表时间:2023年10月25日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第一批高校科技创新典型成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浙江要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整合科技创新力量和优势资源,在科技前沿领域加快突破,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近年来,我省高校始终坚持“四个面向”,扎实开展有组织科研,产生了一批代表性科技创新成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 |
发表时间:2023年11月01日 |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含人才启动项目、面上项目和预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于12月13日前将结题材料统一汇总后报送科研管理部。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2份交所在部门。 2.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
发表时间:2023年11月23日 |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的通告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3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11日 |
关于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 近期,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在学校集中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 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 |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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