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各部门:
现将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于1月9日将相关电子和纸质材料报科技部,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按原通知多准备1份供科技部备案。
联系人:安仲立
联系电话:87760177
邮箱:535260091@qq.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室
科技部
2020年1月6日
关于做好2019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按照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度立项的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包括资助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等。
2、课题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等,要列出成果清单。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主要课题组成员的变更情况,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4、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是资助课题的经费开支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各课题承担单位负责本单位课题的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须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如涉及课题变更还须填报《重要事项变更表》),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各单位在完成检查的基础上,统一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情况总结表》上报市社科规划办。
2、2019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的条件及程序按《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8〕18号)执行。
3、已结题(或已申请结题)的2019年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4、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延期。各单位要加强对预期无法按时完成的课题的监管,同时要重视提高各资助课题的成果质量,进一步提升课题绩效。
5、需上报市社科规划办的检查材料为:《中期检查表》、《中期情况总结表》(《中期情况总结表》附电子版)纸质材料各2份,《重要事项变更表》一式3份,截止时间为1月10日上午11点前,由学院汇总后交行政楼423办公室。
科技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