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届梁希科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十届梁希科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林会普字〔202123号)要求,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社会公众普及林业和草原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全力推进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梁希科普奖奖励办法(试行)》,中国林学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届梁希科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梁希科普奖主要奖励在林业和草原科普创作、活动组织、理论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科普作品须在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行;科普活动须在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完成。已获得国际或国家级科普奖励的作品、活动和人物不再申报本奖项。

二、奖项设置与要求

第十届梁希科普奖分为科普作品、科普活动和科普人物三个类别,具体参评标准如下。

(一)科普作品。奖励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林草科普事业中创作出的优秀科普作品(含科普图书、科普报告、影视作品、网络科普等)。科普作品要求版权明晰,概念准确,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思想性、通俗性、趣味性和创新性,并取得显著的社会影响。

(二)科普活动。奖励相关单位举办的以参与、体验、互动为手段,以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为目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特色,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明显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林草科普活动。

(三)科普人物。奖励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林草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支持、参与林草科普工作,在林草科普作品创作、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理论研究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和影响的个人。

三、推荐与申报

申报科普作品类奖项,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填写相应的《梁希科普奖申报表》。以单位名义申报的,须经学校推荐方能申报;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可以直接向中国林学会申报。申报科普活动、科普人物奖项,申报单位须填写相应的《梁希科普奖申报表》,并经有推荐资格单位的推荐方能申报。

鼓励项目申报人邀请各省(区、市)林学会等社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成效和创新主体科普服务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第三方科普成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梁希科普奖”评审会议的重要参考。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梁希科普奖获奖人员必须为中国林学会会员。非会员申报奖项的请在中国林学会官网申请注册为会员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梁希科普奖的项目完成人,请登录林业科学传播公众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linyekepu.cn),在线填写提交相应的《梁希科普奖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报送1份《梁希科普奖申报表》纸质文本。此外,申报科普作品类项目,须提交5份科普作品材料,视频材料请存U盘报送。

(三)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材料请于2021521日前报送至科研部。

(四)会员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csfmember.org/(中国林学会组联部),联系人:戴文澜,联系电话:(010)62889113

(五)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马建维,QQ号:596005187 联系电话:13522912730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7760177(9200177),邮箱:13385040@qq.com,地址:行政楼208。


科研管理部

20214月29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