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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

现就2024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2024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凸显研究的公共性、基础性和原创性;应用研究要聚焦全面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围绕党的二十大和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打造重要窗口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三个一号工程、推进社科强省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等主题主线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开展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实践价值的实证研究。

二、课题类型和申报要求

2024年度研究课题分调研专项课题和年度课题。

1.调研专项课题:围绕我省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三个一号工程等中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考选题方向,见附件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对策要报),积极建言献策。成果要报(应标注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调研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通过《浙江社科要报》编发并获省领导批示的,拟立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其他渠道编发并获省领导批示、入编《浙江社科要报》但未获省领导批示的,拟立为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本专项课题在2023年底前组织1-2批验收立项。

2.年度课题:面向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会员社团的会员申报,经组织评审,择优立项为资助课题或立项不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同年只能申报或承担一项本类课题,除以成果申报的课题外,凡已承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未完成者(截止2023620日未结题)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联各类社科项目被撤项、终止尚处于申报资格限制期内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已获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报本课题。 同年已立项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科普课题(以成果申报的课题除外)的申报者也不重复立项。

年度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调研报告(成果要报),论文要求公开发表,著作要求出版,调研报告(成果要报)应获得市县主要领导及以上级别领导批示。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立项后两年内。

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361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从浙江社科网(https://www.zjskw.gov.cn)首页中部社科服务中的社科课题进入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登陆系统后(此前无账号的应先在省社科联大成集智系统完成个人注册)进入课题申报研究课题申报版块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课题活页(活页PDF文件请以申报课题名称命名)。申报人的具体操作请参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使用)》。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87760177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

邮箱:535260091@qq.com


附件:1.社会组织调研专项课题参考研究方向

    2.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活页

     3.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平台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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