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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浙江省“科技兴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林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浙江省“科技兴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第二十四届“科技兴林奖”包括科技创新奖和推广应用奖,两类奖项分别申报。

二、申报要求

第二十四届“科技兴林奖”实行提名推荐制。

1.提名条件:符合《浙江省“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要求,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科技成果必须进行相应的技术评价;(2)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承诺完成人员排名与评价证书或成果登记证书一致;(3)推广应用成果应有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证明;(4)报奖截止前完成成果登记或成果评价;(5)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原则上应为浙江省林学会会员,成果完成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排名前三的成果。

2.材料要求:网上在线申报,经推荐单位同意推荐的项目,须按申报流程从网上注册、申报,网址:www.zjslxh.cn“报奖系统”栏目。(1)项目推荐书;(2)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3)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彩色扫描件);(4)经济效益和成果应用证明(彩色扫描件);(5)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6)其他附件:如申报二等奖及以上的,要求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科技情报部门提供的查新报告;(7)在提交申报材料前,申报单位须对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名单及排序、创新点等内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供相关证明。

3.提名推荐办法:由浙江农林大学审核后择优推荐,推荐名额不限。

4.截止时间:因网评需要,报奖系统将于2024219日开放,请将前期准备好的推荐书及附件材料按要求及时录入,报奖系统录入及纸质材料受理我院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本部截止时间:2024320日。

5.其他要求:请各申报单位、提名推荐单位参照本通知及《浙江省“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浙林会20212号)文件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1)提交的纸质材料中项目推荐书、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统一用小四号字的A4纸双面打印;(2)成套材料一式两份,项目推荐书放最上面,项目推荐书首页为封面,请勿另加封面,与其它申报材料及承诺书(附件4)一起装订成册;(3)另加9份推荐书(附件3)。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4)以上材料申报单位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压缩包以“地区+项目名称”命名,推荐单位进行初审汇总后报省林学会。

6.推荐省部级奖项:获得浙江省“科技兴林奖”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可推荐申报梁希奖等更高级别奖项。其他成果需经专家评审后确定是否推荐。

三、评选程序

1.评选采用形式审查、网络评审、专业组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的方式。

2.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收集汇总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填写第二十四届“科技兴林奖”提名推荐奖项清单(附件1)、第二十四届“科技兴林奖”提名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连同报奖项目纸质文本一起上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3月19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吴老师,联系电话:87760177(9200177),邮箱:13385040@qq.com,地址: 行政楼208室

附件:1.第二十四届“科技兴林奖”推荐奖项清单

2.第二十四届“科技兴林奖”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

         3.浙江省“科技兴林奖”项目推荐书

4.承诺书

                                                    科研管理部

2024年1月19日


  • 附件【附件1-4.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