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可以在差旅费开支科目里根据项目研发需要,据实报销自备车用于科研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保险费、维修费、过路费、停车费、燃油费和租赁车辆费。其中,自备车辆使用费报销需事先由项目负责人与科研管理部签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关于自备车用于科研活动有关费用报销的协议》,并在报销时提供。
注意事项:
1、只可在横向科研项目中使用;
2、要使用自己名下的车辆;
3、请用正楷填写协议信息;
4、自备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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