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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合同办理免税事项
一、合同要求 1.具备双方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真实、有效的技术合同,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合同范本,原则上应当在合同签订30日内进行申报登记。 2.技术合同文本中,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源,明确技术标的内容,明确技术交易价款,如实表达双方互相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对弄虚作假和欺骗行为骗取国家优惠政策者将受到依法查处。 3.凡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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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关于开展2024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课题招...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回答好“全国学枫桥,诸暨怎么办?”的重要命题,更好地总结提炼发源地好做法、好经验,推动诸暨基层治理实践创新走在前、做示范。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开展了2024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课题招标工作,根据《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招标课题予以公告: 一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08日
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是符合《通知》“参评条件”的专利,且专利权人属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可以申报。 二、推荐方式 学院可推荐一项至省知识产权局,省局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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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年01月06日
横向科研项目结题与成果登记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暨阳学院〔2022〕32号)文件要求,横向科研项目需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结题,并经科研管理部审核确认结题。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合同执行期限已到,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全部内容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结题形式 实行结题工作常态化,申请人完成项目后可随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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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0日
横向科研项目立项流程
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农林大学校园门户-----选择“科研系统”-----选择“我的项目”-----选择“新增”—“横向项目”-----填写“合同信息”—“协作单位”—“项目文档”-----将项目合同、经费到款证明(财务到账单)纸质材料1份报行政楼208科研管理部备案登记。 注意: 1.系统中带“*”为必填内容。 2.项目文档需上传项目合同PDF扫描件、经费到款证明(财务到账单)。 3.项目在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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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06月20日
纵向科研项目立项流程
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农林大学校园门户-----选择“科研系统”-----选择“我的项目”-----选择“新增”—“纵向项目”-----填写“立项信息”—“协作单位”—“项目文档”—“项目预算”-----将立项文件或立项合同、经费到款证明(财务到账单)纸质材料1份报行政楼208科研管理部备案登记。 注意: 1.系统中带“*”为必填内容。 2.项目文档需上传立项文件或立项合同、经费到款证明(财务到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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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06月20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诸暨市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诸市监管《关于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大家,请按照通知要求申报,申请材料以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汇总,于6月27日下班前递交行政楼208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吴老师,87760177(9200177
发表时间:2024年06月19日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人才启动项目)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现将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人才启动项目)申报相关说明如下: 一、申报资格认定 申请人需经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材料报送时间 上半年5月31日前或下半年11月30日前。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需将电子版申请书提前发送至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科研管理部三个部门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经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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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9日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材料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2份,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2.申请延期材料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 3.二级学院(部、中心)汇总材料
发表时间:2025年06月10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征集与评选是由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诸暨市委市政府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建设)牵头,并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共同主办的全国性活动,旨在通过征集交流全国各地基层治理创新重要成果,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和实践创新。2025年征集评选活动已正式启动。为充分展示诸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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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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