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诸暨市暨阳街道专利奖励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诸暨市暨阳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通知,现将2019年度授权专利奖励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范围 2019.1.1-2019.12.31期间授权的专利权人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填写专利奖励申请表 |
发表时间:2020年01月11日 |
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表彰奖励活动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现将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表彰奖励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因奖项限额推荐,请准备申报的老师于5月20日前与科研管理部联系,申报材料纸质稿于6月26日前报送至行政楼208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 13385040@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我校教师重点申报项目奖。 联系人 |
发表时间:2020年05月05日 |
关于提交2020年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的通知 |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要求,为准备申报2020年硕士点工作,请各相关学院按申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 (1)请相关学院参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附件1)要求梳理各项材料,填报《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2)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备查。 (2)特别说明:表中近5年均 |
发表时间:2020年03月10日 |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发布《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近期联合发布了《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 号),请广大科研人员下载学习,认真理会文件精神,努力提升专利申报的质量,注重专利成果的应用转化。 科技部 2020年2月24日 附件:《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
发表时间:2020年02月24日 |
转发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现将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http://kjc.zafu.edu.cn/info/1019/9391.htm),根据通知内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已正式发布(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为做好 |
发表时间:2020年01月15日 |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院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配合学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学院科研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期重点工作安排 我部梳理了近期学院科研工作重点,这些工作受疫情防控影响相对较大。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 |
发表时间:2020年02月05日 |
转发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征集的通知》 |
各相关二级学院: 现将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征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1.限额推荐。我院1个名额;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名额。 2.专家推荐。鼓励全职在浙两院院士领衔设计或联合同领域院士(要求3名及以上、含省外院士)联名 |
发表时间:2020年03月18日 |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林会学字〔2020〕3号),第十一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奖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应严格按照《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版)》和《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 |
发表时间:2020年02月29日 |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绍兴大禹文化学术研讨会”征文活动的通知 |
各有关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绍兴市社科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绍兴大禹文化学术研讨会”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院组织开展征文推荐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文主题 1.大禹文化与国家治理体系 2.大禹文化与当代政治文化建设 3.大禹文化与当代文化产业开发 4.大禹文化与当代 |
发表时间:2020年02月19日 |
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
为了提高项目申报的文本质量,做好疫情期间的国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各相关二级学院(部)于3月2日前上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院申请情况统计表》的同时,将已经完成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同汇总上报535260091@qq.com。 二、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学院组织对已完成的项目申报材料开展专家评阅工作,而且原则上以此次专家意见作为 |
发表时间:2020年0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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